酚类抗氧剂的配合效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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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协同效应

当两个链终止型抗氧剂如受阻酚类并用时,高活性的抗氧剂给出氢原子后,使自由基失去活性;而低活性的抗氧剂又可以为高活性的抗氧剂供给氢原子,使它再生,从而长期发挥效力,抗氧效果更好。不同空间阻碍的抗氧剂并用时,还能抑制自由基的传递作用。例如高活性受阻酚终止过氧自由基(ROO・)后,产生的芳氧自由基容易引发高分子产生氧化老化。而低活性的受阻酚能使芳氧自由基再生成高活性的受阻酚,因而避免了芳氧自由基和高分子作用而引起的链传递作用。

酚类抗氧剂

受阻酚与氢过氧化物分解剂并用时,一方面可使主抗氧剂再生,另一方面又可分解氢过氧化物,协同作用较强,是目前塑料抗氧剂中常采用的“黄金搭档”,例如抗氧剂1010与抗氧剂168的并用。同一分子中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稳定机理而表现出的协同反应,称为自协同效应。例如抗氧剂300和抗氧剂2246-S,同时具有主辅抗氧剂的作用。

此外,主抗氧剂与紫外线吸收剂、金属离子钝化剂也可能产生协同效应。复合稳定剂的主抗氧剂为酚类抗氧剂,如抗氧剂1010、抗氧剂1076、抗氧剂264等,副抗氧剂为亚磷酸酯、抗氧剂168,市场上的主流复合抗氧剂品种多为进口产品。

受阻酚抗氧剂

2、对抗效应

两种抗氧剂并用时,相互削弱各自的有益效果,就产生了对抗效应,例如胺类和阻酚类抗氧剂对聚乙烯塑料是有效的主抗氧剂,炭黑也是十分有效的防老剂,但当胺类或受阻酚类抗氧剂添加到含炭黑的聚乙烯中时,两者不仅没有协同作用,反而比原来各自的稳定效果更差,即产生了对抗效应。

这种对抗效应不仅与抗氧剂的种类有关,而且与树脂品种也有关系,如在ABS塑料中并用炭黑与受阻酚时,不仅没有对抗作用,反而表现出较大的增效作用。

3、强氧化效应

当聚合物体系中抗氧剂浓度超过一定的值后,抗氧剂直接与分子氧反应的机会增加了,抗氧剂分子易形成新的自由基而产生强化氧化反应。因此一般抗氧剂使用量有一临界浓度即佳使用浓度范围,否则用量太多反而产生强化氧化反应,从而加速高分子的老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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